1、负责保证学院资金合法、合理、安全和有效地使用。 2、负责学院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、完善和实施工作。 3、负责编制学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院级综合财务预算草案,经学院批准并经省教育厅及省财政厅批复后,负责组织实施。 4、负责财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制定。 5、负责各部门预算执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。 6、负责学院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。 7、负责学院薪金、福利、补助、奖学金等各类资金的核发工作。 8、负责按期编制学院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。 9、负责制定学院增收节支计划和措施,参与筹资、投资活动。 10、审核、会签院内各部门(单位)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、报表等。 11、协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登记、调整、清理固定资产和材料账目。 12、协助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政府采购预算,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。 13、负责全院科研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。 14、负责各类贷款的管理工作。 15、负责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。 16、协助做好全院的综合统计工作。 17、参与审议、核定院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并负责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各级主管部门核准。 18、负责对全院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。 19、负责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。 20、指导院属二级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。 21、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,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、装订、保管、调阅、移交,并按规定期限、规定程序销毁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。 22、配合教育、财政、审计、物价、税务等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财务监督、审计检查工作。 23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
负责人:段亚军
联系方式: 84028529